| 河南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从2007年1月开始,分别在豫南森林资源较丰富的桐柏县固县镇、豫北生态较脆弱的辉县市西平罗乡和豫东平原农区的尉氏县庄头乡开展试点工作,根据不同林情、社情,为全省推行林改探索出了不同的林改经验。
一年多来,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给中原河南的普通村庄和普通村民带来了不寻常的变化。
山林分到户,农民的积极性被调动了起来。在“还权百姓,让利林农”的改革思路下,很多地方税费减免了,经营机制变活了,林木林地交易公平公正了,林农的收益也大大提高了。
通过林改,陈年累积的山林纠纷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农民民主法律意识增强,不得不说,林改过程也是林区民主与法制推进的过程。如今的河南农村,农民比造林,干部赛服务,邻里之间和谐融洽。而这些收效,归根结底源于:在林改中充分尊重民意。
农民群众是改革的主体,也是这场改革的直接参与者和受益者。河南省在改革中千方百计保证群众对林改的参与权和决策权,处处体现群众的意愿,集体林地林木分不分、怎么分、分多少、承包方式怎么定、承包费收多少等林改重大问题都交给群众,让群众反复讨论、民主决策。无论采取什么改革方式,都由村民民主讨论决定,坚持走群众路线,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可以说,河南的林改工作是围绕群众“愿意不愿意、满意不满意”这一标准展开的。
目前,河南三个试点区域的主体改革工作已全部结束。从结果来看,试点为全省推行林改作出了有益的探索,总结出了一些相对成熟的经验和做法,林改在促进河南农民增收、提高林业生产力、推动新农村建设方面的积极作用也已经初步显现出来。然而,这项改革的真正难点是在“明晰产权”之后,如何有效地把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推向深入。
河南集体林业用地6788万亩,占全部林业用地的91.8%,林改工作任重道远。但实践证明:只要改革尊重民意、顺应民心,前景一定光明。我们有理由相信,过几年,河南还会大变样。 |